在我们所能想象的所有事物中,人受到的最大限制莫过于失去一切自由。因此,神经症甚至精神病患者,都留有一丝残余的自由,无论这种自由会是多么有限。的确,即便精神病,也触及不到患者人格的核心深处。
一个不可治愈的精神病患者,可能是一个无用的人,但他依然保留人的尊严。这是我的精神病学的信条。离开了它,我认为就不值得作一个精神病医生。我们为了谁呢? 难道只是为了一部破损而无法修复的大脑机器吗?假如患者肯定只不过是这种机器而已,那么无痛苦致死术岂不就顺理成章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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追寻生命的意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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